武汉工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1.树立教学第一的思想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

 

2.实行坐班制。

 

3.按实验教学要求,做好预试准备并参加预备实验,熟悉实验的每一个环节,熟练掌握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能维修所在实验室仪器的小故障。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应能进行示范性预试。

 

4.课前10分钟开放实验室,确保实验设备完好,实验试剂、药品、材料准备齐全;与实验指导教师做好课前交接工作。

 

5.实验课期间应坚守本职岗位(准备室、工作室),及时处理实验中的准备和技术问题,积极协助实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6.实验者因使用不当损坏实验室设施、仪器、装置、器皿或严重浪费实验材料,应责成当事人按规定赔偿,对故意造成损坏和浪费者,除加重赔偿外,应及时严肃处理,报告实验室主任。

 

7.实验课结束,应与实验指导教师共同组织值日学生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关闭门、窗、水、电,处理废弃物,并进行实验结束交接工作,填写实验日志,做好最后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做好帐、卡、物的管理工作。必须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实验室设施、实验仪器,检查(填写)设备使用维修记载本,设备损坏后要及时报修。

 

9.在上一学期末应做好下一学期的低值耐用品、消耗品和实验动物的申购计划,交院(系)领导审核并报主管部门。

 

10.积极配合实验室主任工作,参与实验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