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建制调整与更新的通知


 

各学院: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以及各级实验教学中心、各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原有全校实验室建制(2005年)已与学校教学科研现状不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管理,加强实验室建设,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实验室建制调整与更新。

 

一、实验室性质划分

1、教学类:满足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实验教学需要。具体表现为实验教学中心,下设功能实验室;

 

2、教学、科研类:满足专业课(含研究生课程)的实验教学需要。一般情况放入实验教学中心内考虑,确因专业原因,可独立设置。

 

3、科研类:满足科研活动需要。具体表现为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室等,按学科规律与科研需要考虑建设分实验室、功能室等,但不再另行区分。

 

二、坚持实验室集中管理原则。

各类实验室均由院系统一集中管理,建设与管理责任明确。应统筹考虑本学院的学科、专业近期发展需要,保证功能布局清晰。

 

三、实验室数量

实验室建制尽量精简,每个学院原则上只设置1个实验教学中心(含若干个实验室),科研类实验室设置以已获得国家、省部、学校批准的数量为准。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加强规划,科学优化设置实验室,力争做到有所建,有所成,有所用。

 

请将实验室建制名单在331日前报资产与设备处,样表见后。联系人:余世俊(电话:83910083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2323

 

 

武汉工业学院实验室建制表(样表)

 

学院

序号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性质

实验室代码

食品学院

1

****实验教学中心

教学

此栏不填

 

 

 

 

 

 

1

****实验室

 

 

 

2

 

 

 

 

 

 

 

 

 

2

***重点实验室

科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