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或方向) | 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 非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 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 | 135700 | 设计 | 34 | 0 | 354 | 38 | 57 |
注: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
2、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1艺术设计学院2026年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一志愿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18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调剂复试考生审核材料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
①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上机测试。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进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②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测试实践能力,即专业知识能力、科学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 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2.复试安排:
招生专业 | 复试科目 | 复试方式 | 复试日期 | 复试时间段 | 复试地点 | 其他说明事项 |
设计 | 笔试 | 线下复试(上机) | 2026年3月21日
| 上午8:30-11:30 | 逸志楼机房206、207 | 1.请进入复试名单的同学加QQ群 1087475023,以姓名+准考证后6位申请。 2.上机考试不得携带U盘、手机等设备进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3.入考场前需检查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打印件。 |
综合素质考核 | 线下复试
| 下午13:00-19:00
| 逸志楼 311 312 313 | 1.候场教室为逸志楼301,候场室内不得携带复习资料、手机入场,自备信封将手机存放在教室门口统一保管,请带好中性笔,身份证和准考证。 2.需于2026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作品集pdf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554842855@qq.com,在保证清晰的前提下,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 |
外语口语听力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同等学力加试 | 线下复试 | 下午13:00-17:30 | 逸志楼314 | 学院提供画板、画纸、画架,考生需自带绘制工具。 |
注:考生现场携带作品集纸质版1本,作为综合素质考查依据,作品集纸质版3月21日下午面试时提交,作品集电子版3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邮箱554842855@qq.com,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且保证图片清晰。作品集作品必须为考生个人原创作品,小组完成作品需清晰标注个人独立完成的部分,AIGC完成作品需明确标注AIGC完成部分。
若作品存在抄袭、代做、买卖、过度使用素材等弄虚作假情况,则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新生入学核查中,作品集的真实性与原创性将作为复查学生有无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形的重要考查环节,确定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能力,科学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4)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设计能力包括设计思维、软件操作技能、创意表达以及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复试采用现场上机测试的形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
(5)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院提供画板、画纸、画架,考生需自带绘制工具,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
现场复试: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为方便登记缴费情况,建议“发票抬头”信息填个人姓名。)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各招生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依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学院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
(网址:https://yssj.whpu.edu.cn/index.htm)。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咨询邮箱:whpu_yjs@163.com
申诉电话:027-85662615
2.艺术设计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电话:027-85505120
邮箱:2644585824@qq.com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为准。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