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教(画)室管理规定


         

1.使用(教)画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室内秩序,爱护室内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原则上一星期必须集中打扫一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班级取消学期推优资格,具体值班学生劳动实践学分不合格

2.使用(教)画室时,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因客观原因造成损坏的班长填写维修申请单上报辅导员,学院核实并协助维修。

3.(教)画室及室内设施和用具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

4.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画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画室乱串、嬉闹等。

5.养成良好的学习与工作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室内的安全和整洁,用后要自觉整理好相关用具,关断室内电源设备和门窗等。

6.室内用具若有损坏,班长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7.(教)画室每天使用后,管理员(班长)要核查室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8.(教)画室第一责任人为各班班长,每学期对本年级(教)画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将结果报辅导员,辅导员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向学院汇报,并协助学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