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培养工作,提升我院大学生勇于创新与善于实践的能力,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基本要求

从2013级学生开始,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不少于15个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综合素质拓展项目分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必选项目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时完成的项目;自选项目是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爱好、意愿等进行自主选择的项目。

其中,必选项目包括文明习惯养成、劳动训练、社会实践、创新学分四个模块,共8学分;自选项目包括自主学习类、养成体验类、创新及成果类及其他计分类四大板块,合计不少于7学分。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内容及具体计分要求

(一)必选项目,共计8学分

1、文明习惯养成:共计2学分,0.5分/学年。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分管理办法》和《武汉轻工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分学年成绩学生宿舍考评细则》,楼栋管理员、辅导员、班委会共同对学生宿舍内(卫生、安全)和宿舍外(晨读、早操、晚自习)的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合格每学年计0.5分。

  2、劳动训练:共计1学分,0.1分/2学时(有记录)。可参加学院精神文明区打扫或学院指定的劳动任务,如打扫实验室、展厅、办公室等,勤工俭学除外;班级也可自行组织户外义务劳动;艺术类主要参加教画室打扫。卫生检查合格者每2学时计0.1学分。

3、社会实践:共计3学分,1分/学年,必须有《大学生社会实践反馈表》和2000字以上的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第一学年由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认定,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由学院分团委认定,每年9月30日前完成认定,暑假未完成者寒假可补修完成。

4、创新及成果:共计2学分。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取得超出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包括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校园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及创业实践等,各类成果具体得分见附件1(所有成果必须有证书或原件)。创新成果超出2学分的部分可直接转入自选项目计分。

(二)自选项目,不少于7学分

1、自主学习类

①读书心得:提交1篇1000字以上的手写版读书心得可计0.2分,每学年提交不超过3篇。

②人文讲座:每听取一次人文讲座可计0.2分,凭讲座票或证明材料申请学分,票面必须按要求填写好讲座主题、时间、地点、主讲人等信息。

③就业培训:共计1学分,加满为止,学校开设的必修课《职业生涯规划》除外。获校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奖项按创新学分中才艺表演奖项加分;参加学院开展的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等,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参加未获奖者(有职业生涯规划书或个人简历)0.2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就业培训活动,如企业招聘会宣讲会、就业动员会、考研经验交流会等(有记录),每参加一次计0.2分。

④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共计1学分,加满为止,学校开设的必修课《心理健康教育》除外。参加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组织的讲座、活动(有邀请函),0.2分/次;参加学院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节活动(有记录)0.1分/次;获校级心理健康教育节集体奖(有证书),班级成员每人计0.3分,院级集体奖每人计0.2分,单项奖个人可计0.5分。

⑤创业教育实践:共计1分,加满为止。参加学院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有记录),计0.2分/次;参加校外开展的创业教育及培训(有证明材料),计0.5分/次。

2、养成体验类

①感恩行动:0.5分/学年,加满为止。参加班级开展的感恩活动,计0.2分/次,发言人(提交1000字以上发言稿)计0.5分/次,团支部考核,辅导员审定。

②奉献行为: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义务献血、扶贫助困等受到国家、省(部)、地(厅)、学校表彰者分别计6、4、2、1学分,未受到表彰但有证明的每次计0.2-0.5学分。

③社会工作:学生干部策划、组织校园文化活动(有证明材料),校级负责人0.3分/次,学院负责人、校级活动主要成员0.2分/次,学院活动主要成员0.1分/次。

④志愿者活动: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志愿活动0.2分/3小时,校级志愿活动以校团委认定为准、院级以分团委认定为准、班级以团支部认定为准。

⑤演讲与口才:0.2分/次,每学年不超过0.6分。以班级开展的演讲与口才训练为主,要求主题鲜明,有相关记录,团支部考核合格计分。

3、创新及成果类

各类成果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4、其他计分类

    ①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如大学生广告艺术节、美术设计大赛等,完成训练、培训等相关过程,获奖的按成果类计分,没有获奖的参赛者按校级计0.2分/次,省级0.3分/次。个人申报,分团委认定。  

   ②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通讯稿报道、方队、广播操表演等完成效果良好的,0.5分/学年。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学生申报上学期的素质拓展学分。

   2、申报步骤:每位同学根据上学期自己所得素质拓展学分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背景材料附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得分项一一对应。

  3、班级素质拓展学分负责人进行审核,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上报辅导员。

  4、辅导员将审核后的素质拓展学分以年级为单位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指导中心,审核确定后按学校规定上报。

  (二)审核与认定程序

1、班级成立以班长、团支书为负责人的素质拓展学分工作小组,负责对班级同学的申报安排督促,材料收集、整理、审核、上报。每学期一报。

2、辅导员负责对班级报审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在年级公示无误后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指导中心。

3、学院成立由分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学工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组成的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委员会,对各年级辅导员上交的二次审核材料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得分并进行公示。每学年终审一次。

四、其他

1、学生申报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时,同一活动以最高得分进行计分,不可重复计分。

2、学院将对第二学年未达到8学分的学生提出预警。

3、凡弄虚作假申请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学分,并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试行)》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弄虚作假在客观上提供方便的教师,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实施细则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素质拓展学分各类成果评分标准

2.个人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3.班级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

4.班级学年综合素质拓展学分成绩表

5、学生思想品德学分汇总表

6、学生劳动实践学分汇总表

7、艺设学院劳动训练登记表

8、艺设学院社会实践学分登记表

9、学生参与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