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员、实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实验员、实验教师有责任对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他们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实验室人员有权停止他们实验。
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防火安全。同时要响应国家节电号召,空调温度不要低于26度(使用空调时要关上门窗),实验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装置。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器材,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实验室有关人员要实时监视防火、防盗,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注意保持现场,迅速报警,并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对于重要的仪器设备要明示安全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必要时应悬挂在醒目处。

 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机、关灯、关水、关门窗、断电、锁门。

火警:119、匪警:110、校内报警:027-83956232,
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027-85505186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处:027-85505120金银湖派出所:8308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