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专业硕士(MFA)介绍


一、学科点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现有教职工54人,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5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9人,占教师总数45.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93%,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老师占三分之一以上。

本学科设有视觉传达与信息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学科方向,建有陶瓷艺术设计实验室、木工工艺实验室、丝网印刷实验室、快速成型实验室、视觉传达设计实验室、虚拟仿真创意实验室、数字交互设计实验室、数字影像实验室、虚拟录播实验室、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机房等综合实验室15个;另有视觉文化艺术中心以及艺创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学生在全国或湖北省各类重大竞赛中获奖200余项;公开发表或出版学术论文、文艺作品100多篇。

学院近几年,先后主持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9项、湖北省社科基金6项、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3项、其它省厅级研究项目近40项,科研进帐经费累计达430多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有多项成果获省市教学科研奖励。

二、培养目标

武汉轻工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设计教育对接区域产业和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域,以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服务为办学理念,依托学校轻工食品类学科的优势、形成培养服务于创意产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设计人才的特色定位。坚持艺术与科学相结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相结合,以适应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需要,不断开拓艺术设计的新兴设计领域,培养高层次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及自主创业能力的设计骨干人才。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五、主要研究方向

1.视觉传达与信息设计

2.环境设计

3.产品设计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导师负责制为基本方式,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即进行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研究课题和系统研究,从而使课堂教学与社会调研实践相结合、理论研究与个性创作相结合。

2.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采取校内导师和企(行)业导师相结合;单独指导和集体指导相结合;教师面授、学生自学、共同讨论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3.课程设置上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及选修课程3大模块。

4.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突出实践课程的设置,主要包括专题设计、专业实践、学术活动、社会调研、专题研讨和论文发表等方面。

5.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必修课、选修课、校外实践的学习,并修满至少50学分。其中公共课所修学分须不少于8学分;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30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6-10学分之间;选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8学分。

6.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附:实践类课程含开放性实践课程课程管理和学分计算办法(开放性实践课程≥6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的学术活动、专题研讨、社会调研等环节同样采取学分制,统称为开放性实践课程学分。开放性实践课程实践学分和课程学分不得通用。研究生的课程学分、实践类课程学分和开放性实践课程实践学分均满足要求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环节。

① 学术活动(≥2学分)

研究生必须参加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后必须形成完整的学术报告。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学术活动由学科或导师负责考核。

② 专题研讨(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文献研读交流、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和专题研讨汇报,硕士研究生不得少于1次,倡导研究生跨学科研讨。

③ 专题设计(≥2学分)

研究生通过专题设计掌握设计竞赛参赛的技巧与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提倡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高水平设计竞赛与企业真实项目设计。

④ 社会调研(1学分)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围绕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选题对相关事件或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并对调查情况和材料进行的分析研究,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形成调研报告。

⑤ 专业实践(≥12学分)

A.行业技能实践环节(9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行业技能实践,须在本专业范畴内,根据自身专业发展和就业需求,选择在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实践基地或其他相关专业单位实践。结束后须提供相关实践证明和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以及所参与实践项目的设计电子稿(A3大小,300像素,不少于10张),送导师签阅后,交学院管理部门备存。 

B.中期作品汇报展实践环节(3学分)

主要汇报入学以来的成果,该成绩作为中期考核的重要指标。作品类型分为方案类或概念类,可以涉及对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的初步设想与研究、艺术考察相关专题的探索与研究、参与社会实践的设计作品等,在第四学期公开举办相应作品的创作展一次。展板每套3-4张,统一为A1竖版。

⑥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专业学位论文(10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需进行独立原创艺术设计,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于第六学期举办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作品展,并围绕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撰写专业学位论文。

七、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进行申请答辩资格审查,并完成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1.专业实践能力展示要求

① 研究生需进行开题答辩,开题必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开题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在网上公开。开题答辩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一年后方可申请送审答辩。

② 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选题能体现设计内容的独特创意、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必须为独立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各专业方向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创作细节要求及数量等要求请参考《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硕士毕业考核细则》。

③ 专业学位论文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相结合,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于第六学期举办公开展览。

④ 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需完成实践成果展示2次。一次为第4学期的教学成果展(中期展示),一次为毕业展,学生应提交独立原创设计作品进行公开展示。

2.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专业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① 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进入答辩环节。答辩资格审查条件参见《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

② 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须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案例、方法等研究进行分析和阐述。

③ 专业学位论文须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④ 专业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字数1-1.3万(不含谱例、图表)。

3.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艺术设计及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 学业档案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学分、成绩等)、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现场展示的作品电子文件等)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资料须纳入个人《学业档案》,由武汉轻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