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武汉市第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主线,围绕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建设,加强对武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法治城市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以及文化发展等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课题采取后期资助,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为依据,原则上不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今年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发表、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包括优秀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等),还将对重点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基本完成,并且是尚未发表、未出版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社科基金项目一般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两篇内容不同的《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本《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市社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4、市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课题指南发布后一月内,各单位将本年度课题申报计划报市社科办备案。

5、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表可在大武汉宣传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三份、申报成果一式三份、《成果要报》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507。

联系人:潘春波  联系电话:027-8395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