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武汉轻工大学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5]5文件精神,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突显学科优势与特色,支撑学位点发展,打造精干的科研队伍和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经研究,决定开展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组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以及相对集中的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并且这些研究方向的布局总体上应该与各学院的学科规划与重点学科方向(或二级学科)的安排相一致。

2、具有合理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有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情况除外),学校外聘的各类专家学者原则上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学校鼓励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团队负责人。团队人数一般为6-10人,其中,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中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60%,近五年新进教师至少1人。

3、具备一定的实验平台支撑条件。团队应能以学校现有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得到学校认定的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基本的研究工作。应具备相对独立固定和集中的实验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文社科类团队为30平方米)。

4、具有相对明显的学术优势。团队近三年内年均至少已有3篇论文被SCI或EI(CSSCI)收录,并至少已获得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者近三年内至少已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人文社科奖)。这些科研成果原则上应该与团队的研究方向一致。

5、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创新团队应有成员主持过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及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

、申报推荐 
1、团队的遴选,采取自由申请、学院(部)推荐、校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的方法进行,主要从各学院(部)已形成的科研团队(或课题小组)中择优选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只能参与1个团队的申报。根据一个一级学科需包含3-4个学科方向的要求,按照学科方向遴选团队,首批每个学科方向原则上仅支持1个团队,学校优先支持拟申报博士点的学科方向的团队。学院(部)如有多个创新团队申报,请根据院(部)评审意见排序上报。

2、拟申请的创新团队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轻工大行发[2015]5号)、《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2、各学院(部)根据申报条件集中申报,填写《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上报科技处。

3、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3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潘春波  电话:027-83955611

                                                  科技与产业处

2015325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