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部:

为激发粮食科技创新活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促进粮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湖北省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正式启动 2015年粮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粮油储藏、粮油加工、粮油质检、粮机制造、信息化等粮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转化项目;

2.重点支持粮食行业具有公益性的、前沿性的、产学研深入融合、发展前景广阔的创新性研究;

3.重点支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全省粮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的粮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项目;

4.重点支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粮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粮食行业高端管理人才培养、引进。

以上的重点项目与高等院校合作的优先支持。

二、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创新性研究类、粮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类、粮食科技人才培养类和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工作室类。对支持项目采取定额奖补方式,具体奖补额度按各类项目评审情况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创新性研究类

1.申报条件

粮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成果应用、推广、转化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转化应用新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以及企业自主组织的小发明、小创造等,达到省内首创或本行业先进水平,且经过实践证明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2)在科技创新和技术研究、发明、创造中,完成重要技术开发项目,且经过实际运用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设计等;

(3)研究对于粮食行业具有公益性、前沿性、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前景广阔的创新性项目,并开始投入产业化生产的新、特技术和产品。

2.预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直接填报附件1的相关信息,并于2015年6月8日10:00am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科技处邮箱:duwhpu@126.com

3.书面材料申报

申报通过初审后(名单待省粮食局通知学校后,学校再另行通知),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如下:

(1)申请使用粮食科技创新,新技术成果应用、推广、转化和创新性研究资金的书面报告; 

(2)经市、县财政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湖北省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性研究项目资金申请表》;

(3)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4)推广应用证明或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专利、著作权登记证书,鉴定证书,粮食行业专家评定书等);

(6)研究、实验报告或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书面材料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6月12日止。

 (二)粮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类

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直接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6月12日止。

 (三)粮食行业人才培养类

1.“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的技能鉴定补助:由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计划,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进行资金申报。技能鉴定结束后,由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技能鉴定站点提供的学员成绩单、国家粮食局颁发鉴定证书的数量对技能鉴定站进行补助。

2.粮食行业行政管理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其他技能人才培训班,由省粮食局向培训承办单位下达办班计划,培训结束后,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培训承办单位提供的培训通知和签到表进行资金补助。

    3.粮食职工学历班由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高等院校提供的办班合同(协议)、学员学籍和花名册,对学校进行资金补助。

4.粮食企业2014年度引进粮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由引进人才的粮食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粮食、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由市、州粮食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进行资金申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合同等对粮食企业进行资金补助。

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6月12日止。

(四)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工作室类

由领军人才工作室的申报单位直接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申报。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6月12日止。

四、联系方式

杜传青 027—83955611。

附件(即EXCEL表格的附件8-12):

1.湖北省粮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性研究项目资金申报表

2.湖北省粮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3.湖北省粮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申报表

4.湖北省粮食科技人才培养资金申报表

5.湖北省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2015年6月5日